柔佛颍川陈氏公会 Theng Chuan Tan Clan Association Johor (Tan Clan Johor)

家乘谱牒

所谓家谱,是指以特殊形式记载的家族史书。家族体例都有固定的格式,大体上包括谱名,谱序,凡例,遗像像赞,恩荣录,先世考,族规家法,祠堂,坟茔,世系,传记,年谱,仕宦记,族产,契约文书,吉凶礼,风俗,文艺,名绩录,字辈录,余庆录,领谱字号等内容。一部内容丰富的家谱,就是一部宗族的百科全书。族谱的编修是对家族历史的总结,通过谱修可以加强家族的凝聚力,族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有个明确的规定,不至于产生混乱或因此而导致内部冲突。辈分的规定是通过族谱进行的,通过族谱可以严格界定不同辈分之间的关系。因为族谱关系到每个人的名字,每一个建了族谱的人, 都知道自己在族谱中所处的位置及上下左右的关系。如福建安溪县美法村陈氏家族的辈分诗是“文章华国,诗礼传章” 。诗的整体内容符儒家礼俗的传统。

陈姓族谱等级观念森严。对于这些曾任高官显宦,封妻荫子,荣宗耀祖者,往往大书特书,唯恐不详尽,而对一般的陈姓子弟,仅写上姓名,没有其他介绍,陈姓视耕读为正业,对其他职业均采取鄙视态度,如对经商者,即使拥资钜万,经营有方,族谱上也只是录其姓名,不提成就,更无赞誉之词。同是死亡,因身份不同,称呼也就不同,有官者称“卒” ,其他人不能享受这一殊荣,只能称“死”或“不禄” ,重男轻女为陈姓族谱乃至所有族谱的共同点,男子的结发妻子叫“元配” ,继娶者如系未婚女子称“继配”,所娶如系改嫁之妇,则称“继娶” ,泾渭分明,不能有一点混淆,这里的“配”有旗鼓相当之意,也有婚配,匹配之意,而女子嫁人则称适某氏。适字虽有适合,适宜,恰好之意,但也有依附,顺从之意。就是这样一个“适”字,也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只能称正妻为“适”,嫁给别人当小老婆的女子。连“适”字也够不上。妾生之女,族谱中只提名而不提世系;如是儿子,则必须标明是嫡出还是庶出。夫亡不嫁者予以胜表,再嫁者受歧视,这在族谱中都有体现。

湖南长沙《颍川陈氏续修支谱》是陈姓宗族文化的一个缩影。该谱说明中指出,上次修谱是光绪乙亥年(1875年),此次续修是宣统二年(1910年),时隔三十余年。修谱经费是众人筹集的,挑选可靠之人专门经营。凡来修谱办事者,远到者可住一宿,近处只管一顿饭,任何人不得借机耗费众人经费。凡要求入谱的陈氏子孙,各方须写明入谱人生卒娶葬时间,窜修者凭来稿注载,不妄加添改,倘出现失误,由送交草稿者负责。修谱费用,不分贫富,按丁摊收,经受人不得贪污中饱私囊。

长沙陈氏自明太祖朱元璋时迁入,到修谱时已达五百余年。谱中人物须以帝王甲子核对祖先年龄,虽从六世祖开始分支,担支谱序上溯始祖,以找出渊源所自。族谱强调陈氏子孙在外遵守国纪王法,在内要知孝悌。修谱时照例是长房在前,其余按顺序排列,以考始终而序昭穆。

关于入谱的人选及有关事宜,大体上分以下几个方面:

一,某人有继妻获前所生儿子,须注明是嫡出或庶出,以正名份;

二,过继给别人者,均须在生父,继父位下注明,立嗣以后,继父如再生子,将来家产平分;

三,儿童伤亡称殇,男子未娶而死称无配,娶后生女而无子称无传,意即无人传宗接代,子女皆无称无出,夫死而妻再嫁者称适某姓,因已不再属陈姓族人,族谱上不写生卒年及葬地;

四,终生未娶者不得有继子,可抚养儿子以终余年。若是为国阵亡者,准其收养继子,但须申请情况,以去后人之疑;

五,未娶者而阵亡,支属内无辈分相当之人可谓继承,其父兄又无别子,应先为其父立继,待生孙后立以为嗣。过继给别人为子之人如系独子,经亲友说合,可兼祧两家。可继承过继人的财产。可杜绝房人之祀;

六,凡是抚养的儿子不入世系世纪,如果本人坚决要求入谱,只能另起一行附于卷末。如是义子,女婿,可以和义父,岳父在一起生活,但不得继承,以免淆乱正宗。

族谱还有其他规定,如:

一,        起名须避天子,祖宗之讳。陈姓户众丁繁,同名者甚多,改不胜改,但各房本支生丁名字相同者须改,或音同字异,或偏旁加减,或用古字相区别。改名原则是改存着不改死者,改次不改长;

二,        葬地应绘图并详注方位,以求永垂不朽;

三,        家谱之修是为了纪实,因此提供的材料不可穿凿附全,倘有差错,与窜修之人无关;

四,        修谱是一件大工程,不可能没有一点差错,已校出者,用红笔圈出更正,未校出者,虽白璧微瑕,亦不能说不完善;

五,        谱修成后,共誊抄若干部,一一编号,于号下写有领谱人名字,以便核对防伪。日后续修,按名调取,以免遗漏;

六,        新谱立后,老谱一律限期收缴,存两册归公,其余一概焚毁,以防止不肖子孙私自出售,留为后患。新谱一册,有组内轮流经营人员锁于公柜中,以便随时浏览;

七,        立谱以后,凡领谱者必须妥为保藏,以免损坏,倘有涂抹蛊蚀,公同议罚;

八,        立谱后凡有公银公谷,须公举品德好的陈姓人管理,每年共同管理,三年后转交下一人。管财人不得乘机私分,也不得逞刁强借。如果财产数目不符,管理人须如数赔偿,任何人不得说情,以示公道;

九,        立谱后下辈不得凌犯长辈,长辈也不得欺压幼弱,违背这一原则者,除将其人重治外,须追回赔偿费用并设酒席道歉;

十,        陈姓子孙在李立谱后应各勤其职,不得酗酒赌博,捏造讼词,上衙门告状。如有违犯,小者以家法惩治,大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以奉国法而振家风。

找名人为族谱写序,是修谱者的常见做法,目的是为了提高该姓氏的知名度。族谱序的文字要求尽量优美。叙述内容绝对真实,序文可长可短。主要概述该姓的历史渊源和繁汇生息的经过,一般在言简意赅的同时,还要对该姓做出适当的赞扬,以使其后人感到荣耀。如宋代大理学家朱熹就曾为陈姓族谱做过序。其中云:“陈氏先出妫姓侯国,自帝舜之后,传于有虞,虞幕裔孙阏父为周武王陶正,能利器用,周王赖之,以原女太姬下嫁其子满,而封於陈。始奉虞帝祀。”短短几句话便说明了陈姓的渊源所自。在叙述陈姓历史名人时又说:“千流万派,终归一源,叶茂枝繁,不离一本。其中最著者,莫如太丘先生实(即东汉陈实),其子元芳,季芳,世称“二雄” ,凤毛麟角,岂虚语哉!元芳子群,美才懿行。历士魏帝,清节驰声。传先梁祚下移,生灵涂炭,相机观变,应天顺人,非则而取之也。“这一番话把陈实及其子元芳,季芳,孙子陈群,南朝陈国的创立者陈霸先,一一作了赞扬,这些赞扬都接近真实而不离谱,即使陈姓后裔看了受到鼓舞 ,又是外姓人看了觉得可信。

又如明代人称阳明先生的理学家王守仁,在为陈世族谱写的序中说,陈姓子孙“虽有亲有疏,有远有近,有富有贵,有贫有贱,有智有愚,有贤有不孝,自祖视之,则皆子孙也,何有亲疏,远近,贫富,贵贱,智愚,贤不孝之分?”这显然是为了加强陈姓的凝聚力而写的,即使贫穷,愚笨,社会地位低下的陈姓子孙读了,也会产生亲切感。由此看来,为族谱写序也是一门学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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